國科金發(fā)計〔2021〕51 號 ?
2021 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集中接收期間,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共接收項目申請 276715 項,經(jīng)初審和復審后共受理 274982 項。根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相關項目管理辦法以及專家評審意見,自然科學基金委 2021 年第 14 次委務會議決定資助面上項目 19420 項、重點項目 740 項、重點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 75 項、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21072 項、優(yōu)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620 項、優(yōu)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港澳)25 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314 項、創(chuàng)新研究群體項目 42 項、地區(qū)科學基金項目 3337 項、NSAF 聯(lián)合基金項目 36 項,合計 45681 項。集中接收期間接收的其他類型項目正在評審或?qū)徟^程中。
依托單位科學基金管理人員和申請人可于 8 月 18 日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https://isisn.nsfc.gov.cn)查詢相關申請項目評審結(jié)果。自然科學基金委將向相關依托單位寄發(fā)紙質(zhì)項目資助結(jié)果通知,并附資助項目清單和不予資助項目清單;還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向申請人發(fā)送申請項目批準資助通知、不予資助通知以及專家評審意見,發(fā)送使用的電子郵箱地址為 report@pro.nsfc.gov.cn,發(fā)送時間為 2021 年 8 月 18—22 日。
獲資助的申請人填報資助項目計劃書的時間和具體要求另行通知。未獲資助的申請人如對不予資助決定有異議,可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件。
歡迎各依托單位和科研人員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附件:2021 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資助項目復審工作注意事項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21 年 8 月 17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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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資助項目
復審工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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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復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詳見自然科學基金委官方網(wǎng)站首頁“政策法規(guī)”欄目)規(guī)定,申請人如對不予資助決定有異議,可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提出復審申請
1.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接收工作自 8 月 18 日開始,9 月 7 日 16 時截止。
2.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信息系統(tǒng),https://isisn.nsfc.gov.cn),在線填寫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登錄用戶名和密碼如有遺忘,可向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索取。
3.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人打印 1 份復審申請表,確認紙質(zhì)與電子復審申請表內(nèi)容一致,并在紙質(zhì)復審申請表上簽字后,以快遞方式寄送(以郵戳日期為準)相關科學部綜合與戰(zhàn)略規(guī)劃處。
二、受理復審申請
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負責受理復審申請。請注意,具有《辦法》第八條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復審申請將不予受理:
(一)非項目申請人提出復審申請的;
(二)提交復審申請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截止日期的;
(三)復審申請內(nèi)容或者手續(xù)不全的;
(四)對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等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的。
對不予受理的復審申請,由科學部告知復審申請人不予受理決定和原因。
三、審查復審申請
1.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負責審查受理復審申請,審查依據(jù)是《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和《2021 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2.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科學部將在 11 月 1 日前,將復審審查結(jié)果書面通知申請人。
3.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可通過信息系統(tǒng)隨時查看本單位復審申請人復審申請的提交情況與處理結(jié)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項目的不予資助復審工作參照上述程序進行。
轉(zhuǎn)載來源: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首頁 ?>>? 基金要聞 ?>>? 通知通告 )
原文鏈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630.htm